学校规划年度报告

安顺学院2020-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10/28 10:47:10 点击量: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安顺学院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我校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形成本报告。本报告由概述、学校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等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0月31日至2021年10月28日。

一、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

2020-2021学年,为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继续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健全信息公开组织、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分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020-2021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进、指导、协调、督导信息公开工作,学校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余校领导担任,成员由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书记、院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日常工作。同时,学校要求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成立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具体工作。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专人负责具体承办本部门信息公开有关事宜。

二是扩大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学校继续坚持主动公开《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规定的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安顺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安顺学院信息公开指南》、《安顺学院信息公开目录》规定事项,保障师生和公众的知情权,主动公开教职工生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招生信息、财务信息、学校发展规划及执行情况、重大事件、干部任免、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中层干部任免等重点领域,保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三是建设多元化信息公开平台。学校目前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信息公开平台系统,信息渠道多元便捷畅通,形成了由学校官网、二级学院、部门网页、办公自动化系统、会议、文件、微信、抖音、微博等及时有效的信息公开平台体系。特别是更新速度快、信息内容新颖有效、师生知晓度高、社会影响面广、互动性强的微信平台已经成为教职工生和学生家长了解学校前沿信息的重要渠道,广受师生和家长的喜爱和好评;借助微信、微博、抖音等现代化信息公开平台,有效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确保了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能够及时有效获得相关信息。

四是发挥学校网站信息公开的渠道功能。学校充分利用校园网信息平台,按照贵州省教育厅信息公开指南、规定、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我校校园网信息内容条目逐条进行了梳理、分析,在此基础上做出了优化和补充。本学年,学校主页全面升级改版,在主页开设的“信息公开”专栏,使用更便捷,并且在网站主页开设了“书记信箱”、“校长信箱”等栏目,进一步发挥了学校网站信息公开的渠道功能,方便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校最新的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

五是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学校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严格按照《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既不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切实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2021学年,学校主要通过信息公开网、学校门户网站、办公自动化系统、官方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公开学校信息。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及《安顺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二)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公布情况

1.基本信息

本学年,通过学校官网和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涵盖公告公示、互动交流、财务信息、招生就业、教学质量、科研管理、交流与合作、学生管理、学生社团、安全卫生、其他以及学校和二级单位动态等。

召开了第二届党代会、第三届工会会员暨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向全校教职工审议和公开了教代会报告及《安顺学院“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召开全校中层干部大会、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基层党总支会议等就学校有关工作进行传达部署。

2.招生信息公开方面

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招就处认真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十公开”制度,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校招生工作网、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快捷发布各类招生信息。

招生章程公开。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将《安顺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上报贵州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官网及学校招生工作网进行公布。

招生计划公开。按规定及时将2021年招生计划报送省教育厅审核审批,并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通过招生网、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官网、《贵州省2021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等方式向考生公布。

特殊类型招生(含艺术类、少数民族预科班)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布了《安顺学院2021年艺术类招生章程》。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规则、注意事项等在学校招生章程上体现。

录取信息公开。制定并印发了《安顺学院2021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安顺学院2021年招生宣传手册》等资料。通过学校的招办网站在线查询的方式,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录取日程、录取批次、录取分数、录取结果及查询办法等,做到了即时录取、即时查询。

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公开。在学校招生工作网公布了《安顺学院招生咨询信访流程图》,专门设置两部招生咨询电话,配备专人负责解答学生报名考试及录取环节的各种疑问。同时,借助网络手段,贵州省网博会、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校招生网资讯平台等渠道受理考生的咨询及申诉,有效保持了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

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多年来,由于措施得力、执行规范、监督到位,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从未出现过违规违纪行为。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13〕96号)文件要求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清单》等要求,积极推进学校财务公开,贯彻落实“阳光财务”,进一步推进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的信息公开,加强学校各项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在学校计划财务处网站公布了《安顺学院2021年各类专业收费标准》。

我校严格执行校内预算制度,年度预算编制由5个程序完成:一是由校内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学校前一年下发预算文件要求编制本单位的年度经费预算草案;二是由计财处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年度经费预算草案和《安顺学院2013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方案》分类归集测算、分析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三是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协商结果对本单位的年度经费预算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到计财处;四是计财处根据分管财务的校领导及相关单位的意见修改调整,形成年度经费预算审议方案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五是计财处根据院长办公会议的审议意见,形成学校预算审批方案,报校党委会审议批准。

预算情况通过向全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和召开学校专题会议的形式公开,参会人员有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和部门报账人员等。会议形成纪要,并将各部门预算内容制成校级文件发送至每个部门。平时,教职工可向计财处申请查看预算方案和决算报告,获准后可查看。年度决算情况以向教代会报告的形式公开。

公开财务管理制度。所有财务管理制度,通过计划财务处网页向全校教职工公开。教职工可通过计财处网页了解我校财务文件和财务管理规定。

公开学校总资产情况、年度总收支情况,在每年教代会上以报告形式公开。各部门的日常收支情况,在各部门经费指标本上明确登记支出明细。教职工可向所在部门领导提出要求了解所在部门一般收支情况的申请,经同意后可获得相关信息。

4.人事师资信息

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学校无。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已在信息公开网站的校内公示板块中公开。严格按照“公平公正、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及时公开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教学人员,选拔优秀人才,着力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用人氛围。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信息、干部招聘信息由组织部提供链接。人员招聘信息、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办法由人事处和教师工作处提供链接。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对应《安顺学院教师申诉处理暂行办法》(安学院发[2018]57号)。

5.教学质量信息

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提供对应链接。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由教务处提供数据。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由招就处提供相关链接。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提供2019-2020年年度报告。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学籍管理办法显示对应文件,由学校教务处提供。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提供对应链接。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提供对应链接。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提供对应链接。

7.学风建设信息

学风建设相关制度正在草拟中。学术规范相关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等由教工处提供。

8.学位、学科信息

授予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公开对应工作细则。因学校没有开展研究生层次教育,故硕士、博士相关信息无。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暂无,因今年国家未启动新增学位授权学科工作。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公布了学校合作办学项目(机构)的相关情况。学校没有来华留学生,因此暂不公开。

10.其他

我校公开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公开《安顺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020-2021年度,公开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共三份,预警和处置信息公开共十三份。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暂无。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已在《安顺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安顺学院信息公开服务指南》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联系方式。在本年度中,还未收到以依申请公开信息方式来进行信息公开的相关申请。

四、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与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进一步调动;二是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等方面还需进一步规范;三是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校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深化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要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组织全校各部门认真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修订《安顺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的目录编制等工作,突出信息公开的重点。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推进学校各部门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上做到实时发布、及时更新。尤其是对涉及学校重大改革和师生切身利益的制度和措施的制定上,要探索建立听证制度征求意见,进一步增强过程信息的透明度,体现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的过程。

(三)进一步丰富学校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充分结合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积累的经验和成效,继续完善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的目录等各项工作。在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发布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重视安顺学院微信、抖音平台,拓宽信息公开途径。

(四)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书记、校长信箱、监督电话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以服务教职工生和社会公众为目的,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建立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岗位目标管理及领导干部考核之中,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安顺学院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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