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条 为做好我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依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和《贵州省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评选对象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专升本学生进入我校第二学年起)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三条 申请条件(一)...
查看详情
安顺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条 为做好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依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和《贵州省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评选对象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专升本学生进入我校第二学年起)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
查看详情
安顺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条 为做好我校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依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和《贵州省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评选对象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三条 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查看详情
安顺学院学生课程免修管理办法(试行) 安学院发[2024]26号
安顺学院学生课程免修管理办法(试行)安学院发[2024]26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规范我校学生课程免修管理,根据《安顺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安学院通字〔2017〕19 号)《安顺学院课程考核办法》(安学院通字〔2017〕21 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满足免修条件,均可在自愿原则下提出课程免修申请。学生免修申请成功后,可免去教学计划中相应课程的学习过程和考试,按照免...
查看详情
安顺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安学院发〔2021〕34 号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安顺学院(以下称学校)学生管理和处理、处分行为,维护和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安顺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以及少数民族预科学生(以下均称学生)。对在本校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和接受继续教育的学生,参照本办法执行,学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
查看详情
安顺学院校级奖学金评定办法(安学院发〔2021〕34 号修订)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学生奋发向上,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规范校级奖学金评定,依据国家教育部和贵州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办法和《安顺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校级奖学金,包括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中,退役复学奖学金评定另文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
查看详情
安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安学院办通字〔2020〕46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结合脱贫攻坚及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实际情况,现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家庭...
查看详情
安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安学院办通字〔2020〕46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结合脱贫攻坚及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实际情况,现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家庭...
查看详情
安顺学院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国家和贵州省助学有关政策,做好我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依据《安顺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减免对象(一)减免学费的对象为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中的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经由学校认定有特殊困难的学生。(二)在校孤儿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父母双亡;2.父亲死亡,母亲改嫁且不在学生所在地生活,学...
查看详情
安顺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安学院发〔2019〕35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维护校园正常秩序和安全稳定,培育良好校风学风,保障和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安顺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在安顺学院(以下称学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以及少数民族预科学生(以下均称学生)的处分。对在学校接...
查看详情
首页上页123下页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