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学院202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高校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在对我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进行梳理归纳和总结的基础上编制此报告。一、信息公开情况概述2024年安顺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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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在校学生注册管理办法
安学院通字〔2017〕21号第一条 为健全学校在校学生注册管理制度,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安顺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已取得安顺学院学籍的学生,并含延期毕业学生。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注册,是指学生按学校有关要求,于规定期限内进行在学资格认定。未完成注册手续的学生,其学籍有效性自动中断。第四条 教务处全面负责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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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助学金、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
安学院通字〔2017〕21号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围绕“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主题,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依据国家教育部和贵州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办法和《安顺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第三条 基本条件(一)热爱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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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顺学院(以下称学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顺学院章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在学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以及少数民族预科学生(以下均称学生)的管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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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贵州省助学贷款政策,规范全校助学贷款管理工作,依据《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贵州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和《安顺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贷款银行是指为我校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县资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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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办法
安学院通字〔2017〕21号第一条 为严格执行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维护高等教育的公平、公正,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和《安顺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实行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本专科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实施监督的管理方式,是完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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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普通本专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办法
安学院通字〔2017〕2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和学校办学秩序,维护和保障学生权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安顺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到我校且已报到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和预科直升本科学生)。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成立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生处、教务处、纪委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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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学生辅修管理办法
安学院通字〔2017〕21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安顺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习本专业课程的同时,攻读辅修专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辅修专业是指学生在修读本专业(即主修专业)的同时,再修读另一个专业的学科主要基础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第二章 辅修专业设置条件及审批程序第三条 设置辅修专业由学院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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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安学院通字〔2017〕19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顺学院(以下称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安顺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在安顺学院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以及少数民族预科学生(以下均称学生)的学籍管理。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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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安学院通字〔2017〕21号第一条 为做好我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依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评选对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第三条 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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