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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安顺学院章程》(草案)论证会
审核发布:宣传部 发布日期:2014/04/18 16:19:32 点击量:

《安顺学院章程》(草案)论证会现场

4月17日上午,《安顺学院章程》(草案)论证会在体育学院会议室召开,安顺学院院长李建军教授、副院长熊国敏教授、纪委书记王之瑞、副院长王芳恒教授、副院长令狐荣涛教授出席会议,学校章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学校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副组长、章程起草办公室主任王芳恒教授主持。

会上,学校章程起草办公室副主任、发展规划处处长支敏教授对章程起草的依据和过程进行了汇报。

学校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院长李建军教授作了讲话。他表示,章程是学校依法办学的基本准则,是大学的“宪法”。制定、实施好章程对于学校依法治校、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通过章程的制定和施行,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内部治理结构,积极探索依法办学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充分彰显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并以此为契机加快学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他对学校章程起草工作给予肯定,并指出要进一步充分征求意见,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按时高质量完成章程制定工作。

与会专家逐条审议了《安顺学院章程》(草案),对章程的具体内容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

王芳恒副院长对章程制定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他要求章程起草办公室要根据与会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修改章程草案,并下发各部门,广泛征求意见,于4月底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发展规划处  朱玉伟)

 

安顺学院院长李建军教授在会上作讲话

 

 安顺学院副院长王芳恒教授对章程制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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