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其他信息 · 正文

其他信息

安顺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12/09/26 08:14:37 点击量:

 

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进一步推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学院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治校,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编制本指南。需要获得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有关事项

(一)公开范围

我校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按《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我校网站(http://www.asu.edu.cn)查阅《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也可以到我校党政办公室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信息,我校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安顺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asu.edu.cn

2、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我校各类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的20日内。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校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我校申请获取,信息范围可参考《安顺学院信息公开目录》。我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其他加工处理。

(一)受理部门

我校自2010年9月1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部门为安顺学院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路25号

安顺学院行政办公楼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联系电话:0853—3413582(行政科)

传真号码:0853—3413582

电子邮箱为:dzb@asu.edu.cn

邮政编码为:561000

(二)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我校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安顺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以通过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我校受理部门申请获取信息,索取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工作人员作好记录。

2、信函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电报、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安顺学院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即可。

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我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三)申请处理

1、审查

(1)我校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

我校申请受理部门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进行即时登记,出具受理回执,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

我校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15个工作日)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出具信息公开回复通知:

(1)属于可以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

(2)属于部分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我校的信息,我校受理部门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同一申请人重复向本校申请公开同一信息,本校已经作出答复的,将不再重复处理。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费用

我校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信息的,按照提供信息的件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检索、复制、邮寄、递送等成本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可申请减免费用。申请减免费用时,必须将相关证明与《安顺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一并提供。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校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我校监察室投诉,监察室将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监督电话:0853-2214708,地址: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路25号安顺学院行政楼一楼,邮编:56100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附件:《安顺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

 

                             安顺学院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学院路25号

校办电话(传真):0851-33413582

校招生办电话:0851-33245016

邮政编码:561000

电子邮件:asxydzbgs@163.com

版权所有©安顺学院   管理部门:宣传部、网络中心   网站安全隐私说明

ICP备案号:黔ICP备09002237号-1   贵公网安备 520402020000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