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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3/10/31 08:57:18 点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48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黔教办〔2013〕620号)要求,根据《安顺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以及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我校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形成本报告。本报告由概述、学校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等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2年9月1日到2013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

为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信息公开组织、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方面取得了突出进展,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充分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012-2013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进、指导、协调、督导信息公开工作,学校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宣传、纪检工作和分管信访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校工会、纪委监察室、人事处、各教学部门等负责人及相关教师和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督查组和办公室,负责组织日常工作。同时,学校要求各校属二级学院、部成立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具体工作。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承办本部门信息公开有关事宜。

(二)制定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和规范

学校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研究制定了《安顺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安顺学院信息公开指南》、《安顺学院信息公开目录》。其中,实施细则共分七章、三十二条,进一步明确了我校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工作机构和职责、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信息公开申请与答复、监督和保障等内容。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为促进依法治校,加强我校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建立“阳光高校”,提高工作透明度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建立学校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和渠道

我校在安顺学院网站主页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同时,还利用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对学校信息公开服务开展咨询。

(四)发挥学校网站信息公开的渠道功能。

学校充分利用校园网信息平台,按照贵州省教育厅信息公开指南、规定、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我校校园网信息内容条目逐条进行了梳理、分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和补充。在“信息公开”专栏中,开设了信息公开法规与制度、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在线申请等栏目,同时在网站主页开设了“书记信箱”、“校长信箱”和“信息咨询”、“意见建议”等栏目。在党政办公室主页开设了“信息公开”栏目,公布了信访邮箱,进一步发挥了学校网站信息公开的渠道功能,方便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校最新的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

(五)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

学校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严格按照《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既不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校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及《安顺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1、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

本年度以来,我校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有:党政工作、人事管理工作、学生管理工作、教育教学工作、学术科研工作、后勤工作、物资采购工作、宣传工作、招生工作、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1)招生信息公开方面:

公开招生章程。制定了《安顺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经学校领导审核,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在章程中对我校招生组织机构、招生录取原则等作了详细说明。报考我校的考生可通过阅读招生宣传手册、浏览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学院网站等途径获取相关信息。

公开招生计划。我校每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论证、学校院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确定,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报送至各生源省市,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通过指定形式对考生公布。同时,通过学校招生网站、招生宣传手册、招生现场咨询活动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

公开录取结果。为让考生第一时间了解我校录取情况,在录取期间,在各省相应批次录取结束后,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学校网站、微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录取结果的公布内容包括:录取批次、专业名称、计划数、录取数、投档成绩(最高分、最低分)。考生可以通过招生网站输入自己的考生号来查询自己是否被我校录取。2013年,我校共录取二本、专升本、少数民族预科直升本科新生2048人,先后发布招生录取情况简报38期。

公开咨询方式。为解答考生的疑问,学校设立了招生咨询信访工作站,向社会公布了考生咨询和监督电话、招生微博、招生咨询QQ等联系方式,并安排有专人全天值班,专门负责接待社会、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访和来信等工作。

(2)财务信息公开方面:

公开学校年度预、决算情况。我校从2010年起执行校内预算,年度预算编制是经过以下程序完成:一是由校内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学校前一年下发预算文件要求编制本单位的年度经费预算草案;二是由计财处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年度经费预算草案和《安顺学院20××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方案》分类归集测算、分析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三是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协商结果对本单位的年度经费预算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到计财处;四是计财处根据分管财务的校领导及相关单位的意见修改调整,形成年度经费预算审议方案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五是计财处根据院长办公会议的审议意见,形成学校预算审批方案,报校党委会审议批准。

预算情况通过向全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和召开学校专题会议的形式公开,参会人员有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和部门报账人员等。会议形成纪要,并将各部门预算内容制成校级文件发送至每个部门。平时,教职工可向计财处申请查看预算方案和决算报告,获准后可查看。年度决算情况以向教代会报告的形式公开。

公开财务管理制度。所有财务管理制度,通过计划财务处网页向全校教职工公开。教职工可通过计财处网页了解我校财务文件和财务管理规定。

公开学校总资产情况、年度总收支情况,在每年教代会上以报告形式公开。各部门的日常收支情况,在各部门经费指标本上明确登记支出明细。教职工可向所在部门领导提出要求了解所在部门一般收支情况的申请,经同意后可获得相关信息。

2、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通过校园网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

(2)通过召开两代会(教代会、工代会)、校长办公会、学生工作专题会、教学工作专题会、基建(后勤)工作专题会、职称评定工作会议、学位委员会会议、学术委员会会议等有关会议,会后公开有关学校信息。

(3)以校报、校内广播、公告栏、橱窗及纸质文件、通知、年度总结报告、简报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3、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1)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情况。包括全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2)关系教职工、学生利益和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主要有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政策、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等学校招生信息;学生评奖评优、学费减免、贷款、勤工助学的政策、办法、结果,以及毕业生就业服务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招聘、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基建工作有关资金使用制度、评标纪律、招投标管理办法、招投标通知公告等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已在《安顺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安顺学院信息公开服务指南》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联系方式。收到有关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咨询电话、邮件较多,在本年度中,还未收到以依申请公开信息方式来进行信息公开的相关申请。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收费情况、减免情况。

(三)学校师生及社会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我校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地提供各种学校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四)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三、存在的不足与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目前,我校在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个别部门在思想认识不足,实施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等方面还需进一步规范;三是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校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组织全校各部门认真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安顺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完善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的目录编制等工作。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推进学校各部门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上做到实时发布、及时更新。尤其是对涉及学校重大改革和师生切身利益的制度和措施的制定上,要探索建立听证制度征求意见,进一步增强过程信息的透明度,体现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的过程。

(三)进一步构筑信息公开平台,丰富学校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充分结合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积累的经验和成效,继续完善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的目录等各项工作。在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发布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开设安顺学院微博平台,拓宽信息公开途径。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意见建议信箱、监督电话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以服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为目的,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建立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岗位目标管理及领导干部考核之中,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安顺学院

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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