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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部门工作职责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4/05/22 13:45:00 点击量:

 

教研室工作职责

 

(一)学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上级文件精神和学院有关规定,加强师德教育和教风建设,努力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根据工作要求,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向本教研室教师分配教学、科研及相关教学任务。

(三)安排和完成下达的教学任务,制订所开课程(含实践教学)的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等,确定每门课程的选用教材、教学内容、考核方案、教师配备,抓好各个教学环节(包括备课、讲授、辅导答疑、实验、实习实践、课程设计、作业批改、考核等),确保教学工作稳定有序地运行。

(四)掌握所开课程的教学状况,切实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和各项教学质量检查及评估工作,认真听取师生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处理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重要问题应及时向系领导反映。

(五)做好考试命题、监考、阅卷、成绩评定、试卷分析和课程教学总结等各项工作,保证教学质量。

(六)制订课程建设规划,抓好课程建设,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工作,努力开展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努力创建精品课程。

(七)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学习教育理论,研究教学规律,结合课程教学实际,开展教学法研究;组织观摩教学、听课,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召开学术研讨会等,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八)坚持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主动争取课题立项,积极承担科研项目,努力提高学术水平,多出研究成果。

(九)协助系领导做好教师梯队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青年教师编写教案、进行教学效果分析等,在教学实践中培养锻炼青年教师。

(十)加强教学文档建设,认真收集和妥善保存各项教学资料,规范教学管理,努力创建先进教研室。

 

 

教研室主任的工作职责

 

(一)组织全室人员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上级文件精神和学院有关规定,抓好本室人员的师德教育和教风建设,增强教研室凝聚力,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室教师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全室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负责制订本室的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团结全室人员认真履行教研室工作职责,努力完成本室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四)每两周至少组织一次教学研究活动,教研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记录。

(五)负责对本室教师的授课计划、教案、教学实施情况、有关教学手册和试卷命题、批阅、成绩评定、试卷分析、课程教学总结等进行检查、指导、审核和质量评价。

(六)负责对本室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研活动、科研工作、论著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按学校要求进行考评。

(七)负责教研室日常工作的组织管理,完整、准确、及时提供有关的教学信息和统计数据,按要求进行教研室工作总结。

 

 

实习带队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

 

(一)实习前准备工作

1.实习出发前,指导教师要组织本实习队学生认真学习学校实习计划,向学生介绍实习目的、实习要求、考核办法。介绍实习单位概况与实习期间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做好实习动员工作。

2.指导教师在学生进点实习前要先到实习单位与相关部门拟定实习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实习内容与要求、实习岗位、确定具体指导实习的民警等。

(二)实习期间的管理工作

1.指导教师全程驻点指导学生实习,在带队期间对实习点的学生实习负全面管理责任。

2.指导教师应依据教学计划和实习计划要求,认真负责地组织学生进行毕业实习。加强对学生的业务辅导,定期或不定期到学生具体实习点检查学生实习情况,了解和解决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

3.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及时表扬好人好事,批评违纪现象。定期将学生实习情况反馈学校。

4.注意与实习单位的协调,取得实习单位的各方协助,共同做好学生实习的指导工作。

5.指导教师在带队指导实习期间应边带队边调研,并收集有关教学资料,更新知识,增强实践能力,同时注意调查了解我校毕业生工作情况与用人单位对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建议和意见。

6.要认真做好学生实习的总结和考核工作。实习结束后,应向教研室提交实习带队工作总结、实习队学生实习总结、实习中典型的人和事以及优秀实习生名单及材料。

(三)工作纪律要求及注意事项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维护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在言论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严格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维护学校声誉。

3.实习期间带队教师一律不准请假离队,如确因特殊情况需离队,报系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队。带队教师必须遵守带队实习调研单位的请销假制度和作息制度,由实习单位进行考勤。

4.凡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按学校规章制度处理。

三、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待遇及经费使用

1.实习带队期间,带队指导教师按相应技术职称享受同级行政岗位津贴。

2.实习带队补助按学校教师实习、调研工作实施办法相应规定执行。

3.对兼顾数个实习点的带队教师,应明确一个常驻实习点,对其他实习点学生实习检查,原则上每个月检查一次,在当地住宿不超过两天,其住宿费及交通费按学校财务制度执行。

5.带队期间每位指导教师每月补助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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