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学院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暂行)
为规范学术行为,严肃学术纪律,维护学术道德,促进我校学术活动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兼聘职人员、访问学者...
查看详情